“今天的结果让我很感动,感谢政府对我的帮助,让我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2018年3月20日,南宫山镇宏大村村民吴顺全领到35余万元的伤残赔偿金时,满含热泪地说道。
2015年7月13日, 吴顺全在河北省迁西县铁矿井下排险时, 不慎被掉落的石块砸伤,致右腿截肢,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经当地劳动部门仲裁,矿方应支付其伤残赔偿金共计48.39万元。由于迟迟没有拿到损害赔偿金,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果的情况下,吴顺全走上非正常维权之路。
了解到吴顺全因残致贫后,南宫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帮助吴顺全解决了部分生活困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2017年9月请示协调县级部门,派工作组前往迁西县与相关部门对接,领取了3万元的赔偿金。2018年1月,行动不便的吴顺全委托其子前往迁西县继续讨要赔偿未果。
为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维护其正当权益,消除不稳定隐患,县委维稳办牵头,抽调信访、公安、法院、南宫山镇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三次前往迁西县,与相关部门对接和协调吴顺全的赔偿金支付事宜。经共同努力,矿方最终一次性支付到位。至此,一场历时三年的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案终于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